使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減震器產品檢驗的抽驗規定,檢驗項目和內容,檢驗方法、質量分等原則和評定計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減震器的檢查、考核、抽查、檢驗、監督管理、等級評定和新產品鑒定。
檢驗項目:
1、示功特性:考核規定速度下液壓減震器的復原阻力與壓縮阻力以及示功圖形的正常與否。按Qc/T62 C《摩托車減震器通用技術條件》、產品圖樣及有關技術文件。
2、溫度特性:考核規定速度下后液壓減震器100 0C時的阻力相對于20 0C時的阻力的衰減率。
3、緩沖彈簧靜特性:考核高度時的彈簧負荷偏差。
4、液壓緩沖阻力:考核立柱式前液壓減震器在壓縮行程時的液壓緩沖阻力。
5、減震器的耐久性
耐久性試驗后性能穩定性檢查:檢查液壓減震器阻力變化率和緩沖彈簧*變形量。耐久性試驗中滲、漏油檢查。
6、后減震器拉仲強度檢查。按產品技術要求考核。
檢驗方法:
- 主要性能
減震器示功特性、溫度特性、緩沖彈簧靜特性的檢測,需在相應的性能試驗臺上進行。試驗方法和試驗規范依據QC/T63-93《摩托車減震器臺架試驗方法》,并應符合產品圖樣和有關技術文件規定。試驗臺的運行精度,試驗用儀器的測量精度也應符合上述標準。示功測試時,若阻力偏差超出合格品的極限,允許再次進行測試,但重復測試試件的該項zui高質量等級只能是合格品。溫度特性測試時,在爐溫升至100 0C后,需保溫半小時。立柱式前液壓減震器液壓緩沖阻力的檢測規范與示功試驗相同,但需改變試驗的安裝條件,使活塞運行于緩沖器位置處,發揮緩沖器的作用。
- 后減震器應滿足的指標
A、示功特性阻力值示功特性:
① 液壓減震器復原阻力極限偏差士16%;壓縮阻力極限偏差士20%;示功圖正常。為優等
②液壓減震器原阻力極限偏差士20%;壓縮阻力極限偏差士25%;示功圖正常。為一等
③液壓減震器原阻力極限偏差士20%;壓縮阻力極限偏差士30%;示功圖正常。為合格
B、緩沖彈簧靜特性:
①彈簧負荷極限偏差士O.O5P(n≥3一10);彈簧負荷極限偏差士0.04P(n>10)。為優等
②彈簧負荷極限偏差士O.O7P(n≥3一10);彈簧負荷極限偏差士0.06P(n>10)。為一等
③彈簧負荷極限偏差士O.10P(n≥3一10);彈簧負荷極限偏差士0.08P(n>10)。為合格
C、拉伸強度:
在產品技術要求之拉仲載荷下,未出現影響正常的變形、拉脫、斷裂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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